办实事 润民心 开创职工维权新途径
我院首开个旧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先河
2022年2月20日,个旧市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隆重召开第八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在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中,李勤院长和张鹰工会主席分别代表医院方和工会方签订了医院首份《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成功开创了医院“党政主导、工会力推、医院和职工良性互动”的工作新篇章,也是首个在个旧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单位。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增进职工队伍内部团结、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年年初,我院在市总工会指导下,结合医院实际开展了起草、制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各项工作。于2022年1月4日召开院工会委员会第八届四次职工代表专题例会选举产生五名“个旧市人民医院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工会方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云南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及《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前期征集到的职工意见、建议,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草拟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三个合同文本(草案),期间多次召集院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进行商议;并于2月10日正式向医院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书;2月11日工会方代表与医院方代表就三个合同文本(草案)进行平等讨论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于2月20日将修订完善的三个合同(草案)提交院工会委员会第八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予以审议签订,全部程序合法有效,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备案。
在讨论以上三个草案过程中,工会充分发挥各项基本职能,将医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提请职工代表讨论、协商后制定,使广大职工感受到了自己在医院中的主人翁地位和责任感,体现了医院以人为本、依法治院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
我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首次以集体合同文本形式确定医院方与工会方双方权责条款,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行为,表明我院向着法制化、规范化的现代医院制度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个合同将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医院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将从整体、全面维护全院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利益和谐的调节机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医院与职工和谐共赢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也将在个旧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维权服务工作中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个旧市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