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红医保发〔2026〕4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推广运用,理顺实际成本与价格的比价关系,我院拟新增“救护车转运费”等4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个体化运动方案制定”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院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试行收费价格,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2026年5月23日-5月29日,共7天,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项目价格存在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873-2124651。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收费。
附件:个旧市人民医院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